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经研究,现将2017年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时间安排:4月29日—5月1日放假,共3天。4月29(星期六)、4月30(星期日)为公休日,5月1日(星期一,劳动节)为法定假日。
2.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,严格考勤管理,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。
3.各单位要自查消防责任区,确保消防安全;同时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关注,确保校园平安。
4.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。
5.保卫部(处)要加强校园巡查,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,排除校园安全隐患。
6.值班安排:请学工部、保卫部、国际合作处、后勤集团、图书馆、信息技术中心、校医院和各学院4月28日(星期五)上午11:00前将值班安排报学校办公室综合科,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。学校总值班室值班电话:59367838;保卫部(处)值班电话:南湖校区59363110、阳光校区59367110、东湖校区59367053。
7.为保证值班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上下班,节假日期间交通安排如下:
   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   日期 | 发车事由 | 发车区间 | 发车时间 | 发车台数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4月29~5月1日 | 教职工值班、加班 | 南湖~阳光 | 07:30 | 1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阳光~南湖 | 16:30 | 1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5月1日 | 晚点名 | 南湖~阳光 | 17:30 | 1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阳光~南湖 | 20:00 | 1 | 
    
 
 
特此通知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校办公室   教务处
2017年4月21日